《情书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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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我挺不理解有人为什么会反复地刷一部电影,感觉很奇怪,他不会腻吗?今天我二刷情书之后似乎有一点理解了。在二刷前,我就记得我之前看过这部电影,至于这部电影讲了什么,似乎已经完全不记得了,好像是一个女的再找一个男的吧。从来没想到会把一个自己看过的电影忘记到这种程度,并且查了一下豆瓣的记录发现其实上次是15年看的,也就是6年前而已,也并不算久远。看来人的记忆真的很短,6年的时间就会把一部电影几乎完全忘光。我至少还能再过七八个六年呢,如果运气好的话。

上次看完后,还写过一篇简短的影片,感叹了一下日本人感情的轻盈与细腻。我这种粗糙的人很难能接受的来这样子的情感。但是日本人就是能把这种东西表达的很柔美。如果同样的剧情,由中国人来拍,估计会被喷死吧。不过说回来,这是一段初中生的感情,倒也是合理的。初中时候的感情似乎都是这样细腻与轻盈地吧。

我其实比较心疼博子的。因为故事是由她引出的,后来随着故事的展开,她却越来越边缘化,到了最后,她竟然成了故事之外的一个人。真是对她有些残忍呢。

这种结构的巧妙设计,是我认为文学以及电影的一处迷人的地方。同样一件事,不同的打开方式,完全能给读者或者观众带来不一样的感受。这也是为什么昆汀的低俗小说在94年一上映,就拿奖拿到手软。因为他创造了一种新的叙事方法。

梁任公曾在论小说与群治关系里面为小说正名,他老人家当时提出了一个灵魂之问:人类之普通性,何以嗜他书不如其嗜小说?答者必曰:以其浅而易解故,以其乐而多趣故。意思是说,为什么与其他书相比,大多数人更愿意读小说,答曰,小说浅显易懂,并且更有趣味性。梁任公并没有因此批判人们的这种投机的读书心理,反而认为应该发扬这种浅显与趣味性。我觉得这是梁任公非常可爱的地方。他不是那种满脸褶子,教条死板的老学究,而是像个纵使出走一生,归来仍是少年的老顽童。

情书完全可以用一板一眼的用普通叙事的方式把故事讲出来,那样的话,趣味性就少了很多。因此,文艺作品,特别是希望能被更多人传阅的文艺作品,是必须要严肃的去思量这件事的。即使是古典文学的巅峰,红楼梦,也是套了一层壳的。这样一层壳,让这部作品变的更迷人。

之前有一个摄影的群,经常会聊一下有趣的问题。有一次他们再聊电影的雅与俗,然后就提到了周星驰,有说他俗的有说不俗的,但两边都说不出俗或者不俗的原因。

既然要讨论一件事物俗不俗,那我们就要认真分析俗之本意。说文解字云:俗,习也。好吧,有点不知所云,因为习基本上有两种意思,一是学习,一是习惯。简单的判断一下,俗基本上不可能是学习的意思,所以这里应该指习惯,也就是习以为常。解释完俗,我们进而释一下雅,雅有点难,因为说文解字彻底帮不了我们了,说文解字说,雅,楚乌也。一名鸒,一名卑居。秦谓之雅。意思是,雅是楚国的一种鸟,叫鸒或卑居,之所以选择叫雅,是因为今天继承了秦人的称呼,我们知道,汉都于长安,和秦都咸阳是在一起的,所以汉人继承了很多秦俗。回过头来说这个雅字,这里其实断了线索,因为我们今天的雅和秦人的雅鸟,一说就是乌鸦,是没有关联的。我们今天雅字的内涵是从夏继承而来的。怎么说呢?

这样说。我们知道先秦上古时期,各国有各国的国语,但是国际间又有一种通行语,有点类似于中世纪欧洲同行的拉丁语,这种国际间的同行语就叫做雅言。这是这个雅言其实与我们今天的高雅也没什么意思,因为之所以叫雅言是因为雅言是夏言的另一种叫法。即雅言就是夏言。即雅夏同意。孔子诗论大雅、小雅作大夏、小夏。墨子引大雅也作大夏。荀子荣辱篇越人安越,楚人安楚,君子安雅。儒效篇作居楚而楚,居越而越,居夏而夏。因此我们知道上古时期,这两个字可以通用的。

那为什么后来雅就成了高雅的意思呢?因为周人崇尚夏礼,用今天的话说,就是周人都是夏粉。左转云:中国有礼仪之大,故称夏。就是说,什么是夏人,讲究礼仪的人就是夏人。周人由于很崇尚夏的文化,因此夏就是很美好的字,爱屋及乌,雅也就是很美好的字了。这个雅字也非常像欧洲的romantic,今天说romantic是一种美好的感情,但是最早的时候这个词就是,罗马的,的意思。说一个人romantic大概就说这个人很罗马。这个人很罗马是什么意思呢?因为我们知道欧洲中世纪其实是文明倒退了。其实是北欧的野蛮人把文明的罗马给灭亡了。文明的灯塔灭了之后,大家跟着野蛮人一起过黑灯瞎火的野蛮人的生活。后来随着文艺复兴的推进,大家慢慢的发现曾经的罗马的古文明,感知到罗马文明的精致与高雅,所以就用罗马表达一种高级美好的意思。慢慢也就有了今天的romantic的内涵,这样的内涵的由来似乎与雅字很相似。

解释俗雅有点跑偏了,说回来周星驰的电影。我觉得既然俗是习惯的东西,那么周星驰的电影就是不俗的,因为在他之前,没有人用这种方法拍电影,他其实是自己走出了一条路,并没有去跟着走别人的路。他自己走出了一条路,那怎么能叫俗呢。只是,后来这种无厘头的风格,被越来越多的人模仿,于是就俗了。俗就是所有人都这样做。所以周星驰其实很累的,他要一直创新,做去没人做的事情,去走没人走的路,他一旦走了过去的老路,那就俗了,那就完蛋了。这就是为什么即使新喜剧之王拍的可圈可点,还是被粉丝骂,因为他走了一条过去走过的路,没有创新。所以我觉得,有创新就不俗。没有创新,就俗。中国有礼仪之大,故称夏;有服章之美,谓之华

再回到情书这部电影,除了剧情的结构的创新,我还是比较喜欢日本人的调色。就是看了很舒服,不尴尬,不让人担心。有时候看一些电影,你要时时刻刻提心吊胆,就怕导演会突然搞出来一些很突兀的颜色,让人看着尴尬。但是哪些颜色看着舒服,其实这是很技术的事情,是完全可以外包给技术团队去做的。像我这种不懂颜色的人,就觉得这个事情很玄学。比如,大法的相机,刀锐奶化,还秒对焦,但是颜色令人尴尬。RAW下的肤色都会有断层。有色块。这种情况下,怎么调都是不对的。一开始我以为是我眼睛有问题,因为大法武功这么高,不应该呀,最后我放弃了。我觉得这个是玄学。就应该一开始就选佳能,什么事都没有。但其实,真相只可能是技术不到位嘛。因为大法的高端摄像机啥色彩毛病都没有。大法相机的技术一直都是靠摄像机的技术下放来取得进步的。既然相机色彩不好,那一定是摄像机的色彩技术没有下放到相机部门。不过,谈论这个也有点跑偏。

21年10月17日 于山河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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